始終著眼于客戶和社會的期望,
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市場領先的服務。
CE標志是歐盟強制性的產品安全標志。加貼CE標志的產品,表明其符合有關歐盟指令規定的相關要求,有了進入歐盟市場的“通行證”。原RoHS中沒有關于CE標志的要求,RoHS 2.0則要求制造商按照No768/2008號決議附錄2的模式A制作技術文檔并實施內部生產控制,對符合要求的產品制作EU符合性聲明并在成品上加貼CE標志,產品投放市場后保存相關技術文檔及EU符合性聲明十年。
換言之,RoHS 2.0 正式實施后,企業在給電子電氣成品加貼CE認證標志前,除了已有的產品安全性資料外,還必須準備充分的RoHS 2.0符合性證據;EU符合性聲明中也應有表明產品符合RoHS 2.0有害物質限制要求的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