始終著眼于客戶和社會的期望,
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市場領先的服務。
近日,歐洲化學品管理署公布了包括
16
種候選物質在內的第一份
REACH
檢測法規高關注物質名單。所謂高關注物質是指對環境、人體毒性較大且風險高的化學物質。首次公布的
16
種物質依次為氯化鈷、重鉻酸鈉二水合物、五氧化砷、三氧化二砷、酸式砷酸、三乙基砷酸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丁酯、鄰苯二甲酸二
(2-
乙基己
)
酯
(DEHP)
、鄰苯二甲酸丁芐酯、蒽、三丁基氧化錫、二甲苯麝香、環十二烷、六溴環十二烷
(HBCDD)
、
C10-13
氯代烴
(
短鏈氯化石蠟
)
及
4
,
4
′
-
二氨基二苯甲烷。
這些高關注物質一旦被納入
REACH
檢測法規框架,企業只有獲得歐盟委員會的授權后方可制造或向歐盟出口,且必須在
45
天內提交相關物質的含量信息。相關出口企業應對照歐盟高關注物質清單,了解自身輸歐盟產品的特性,檢測其中的物質含量,排除所用的物質可能被定義為高關注物質的可能性。